中国长兴 浙江卫生

拟设置医疗机构内容公示

 更新日期:2017.11.16  浏览量:

今有长兴博济医院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长兴县卫计局审核,现将拟设置医疗机构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拟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人:长兴博济医院有限公司
2、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综合医院
3、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长兴博济医院(长兴博济医院有限公司)
4、拟设置医疗机构选址:长兴县雉城街道车站西路1号
5、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其他
6、拟设置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7、拟设置医疗机构建设床位(牙椅):121张(2张)
8、拟设置医疗机构建设级别:二级
9、拟设置医疗机构用地规模:1506.16平方米
10、拟设置医疗机构工程概算投资总额:2420万
11、拟设置医疗机构注册资金:500万元
12、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13、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 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精神卫生专业/肿瘤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我局对该机构的设置审批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以信函形式向长兴县卫计局行政许可科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长兴县新市民服务中心3019、3020室,长兴县卫计局行政许可科,电话:6237109,邮编313100,邮箱:wsjxkk1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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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11 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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