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兴 浙江卫生

全省基层卫生工作交流 强化政府责任,全力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

 更新日期:2017.12.18  浏览量:

全省基层卫生工作交流
强化政府责任,全力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
长兴县于2015年启动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16年3月,县人民政府同时出台《推行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政府主导责任,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全面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县域内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制度初步形成。现将主要做法介绍如下:
一、坚持三项原则,确保签约服务顺利开展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原则。县政府把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2016年政府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工程。2016年3月出台《长兴县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6〕42号),明确由卫计部门承担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协调工作;人力社保部门建立有利于分级诊疗和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的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设置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和跨统筹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财政部门建立补助与签约服务数量、质量相挂钩的补偿制度;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二是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原则。为确保签约服务能循序渐进,有条不紊的开展,2015年在虹星桥镇、夹浦镇两个乡镇试点启动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16年1月1日开始,两家试点单位和县人民医院启用分级诊疗和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实现电子签约,信息系统即时预约县级医院专家号、床位,实行双向转诊。试点过程中,正视碰到的困难,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及时解决,为签约工作的全面铺开奠定良好的实践基础。2016年3月31日,分管副县长在虹星桥镇召开全县签约服务现场推进会,介绍试点取得的宝贵经验,正式启动全县分级诊疗和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物价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三是坚持团队服务,基层首诊原则。明确签约责任医生由基层医疗机构注册的全科医师(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乡村医生或其他具备签约服务能力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担任。由签约责任医生组建服务团队,按照双向选择、竞争组合的方式,选择其他公共卫生医生、社区护士、乡村医生、妇幼计生服务人员承担签约助手。有条件的可配备健康管理师、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医学营养师、志愿者(义工)等。服务团队总人数不少于3人,鼓励将上级医院多点执业的医生、支援基层的医务人员编入服务团队。着力构建“首诊在基层”服务模式,使责任医生真正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截至目前,共组建签约团队240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为团队长的有199个,占83%。至12月底,完成签约164496人,规范签约率26.13%。签约人员基层门诊75.35万人次,基层就诊率80.64%,门诊转诊1419人次,住院转诊3834人次。
二、落实四项配套政策,确保签约群众享受实实在在的优惠
一是完善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住院和重大疾病报销政策。实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不同起付标准的住院起付线政策,乡镇、县、市、省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呈阶梯式提高,提高县外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城乡居民医保签约人群门诊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首诊的,医保全额报销一般诊疗费,并在现有报销基础上上浮10个百分点;签约人群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的,起付线下降三分之一,经责任医生团队转诊到县内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的,报销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特殊病种除外);未经转诊自行到县外医院就诊的,除危、急患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情况如精神疾病到市内专科医院等外,其医疗费用按县外非定点医院报销。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政策按照市统一调整政策执行。二是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以重点人群为主要签约对象,逐年提高签约比例。签约服务费暂定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医保基金承担70元、公共卫生经费承担20元、签约服务对象个人承担30元,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个人承担部分由财政补助。服务费收入纳入责任医生所在单位业务收入统一核算。通过责任医生有效签约服务,增进群众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信赖,提高健康管理服务和基层首诊的数量和质量。三是增加基层药物使用保障政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逐步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的药物配备数量,允许基层医疗机构从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基本药物目录外品种。对于县乡一体化单位,允许其配备使用上级医院目录范围内的药品,确保有效实施双向转诊。四是推进区域医疗协同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全县各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和教育网络,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逐步推广医疗资源区域协同服务,建立预约诊疗、上下转诊、检查结果查询和费用结算等集约化服务。利用已建立的县域内临床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诊断、心电会诊等中心,实现检验检测等医技资源共享与检查结果互认。建立双向转诊系统,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截至12月底,累计为签约人群减免一般诊疗费88.44万元,签约人员基层首诊增加报销金额375.27万元。2016年,全县基层诊疗服务量继续保持较高增幅,基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达301.35万,基层就诊比例占58.89%,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超过了县级医院的增长比例;基层床位使用率13.01%,同比上升10.21个百分点。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6.7%,县域内住院比例同比提升了5个百分点。
三、强化三项举措,确保签约服务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宣传培训。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承担签约服务组织发动职能。各乡镇非常重视,乡镇主要领导参加动员会议,层层发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专题节目“健康零距离”、健康长兴公众微信、发放宣传折页、义诊、健康咨询、知识讲座、入户上门等多种形式开展签约服务宣传。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折页、海报20万余份,放置宣传展板300多块,提高群众知晓率。通过专题培训、结合培训、上挂锻炼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掌握签约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已组织各类专题培训6次,参加人次达900余人次,外派到平湖、宁波等先进地区学习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分管院长5批次15人。二是强化督查通报。将4月份作为签约服务集中推进月,结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团队驻点指导的契机,将签约服务作为重点督导内容融入其中,指导各基层医疗机构组建签约团队,梳理工作流程,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局领导联片制度,将签约服务作为近期督导的重点内容,重点关注。对签约服务进度实行每日通报,通报至县府办、局班子成员、各乡镇分管领导、各基层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进度较慢的单位,局主要领导、联片领导实地督查,与乡镇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强势推进签约工作。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将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作为重点项目纳入乡镇(街道、园区)年度卫生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单项考核。按照浙江省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要求,建立有效签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与单位、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等直接挂钩。完善薪酬激励政策,设立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经费,不纳入绩效工资和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作为经考核评价认定提供了有效服务的责任医生团队的奖励,提高责任医生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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