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扶持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新政策
更新日期:2014.08.01 浏览量:
市政府近期专门出台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从中医药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科研能力、文化建设和产业化发展等方面,提出“十二五”期间创新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措施和目标。一是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中医药服务领域,合理资源配置,湖州市中医医院争取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完善中医药网络建设。二是加快推进中医“名医、名院、名科”建设和中医“治未病”工作,明确了中医医院、综合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要求和具体指标。三是鼓励多种途径培养中医药人才,积极开展名医带徒工作,市级以上名中医实行每周期带教1-2名以上学术经验继承人,提高继承创新能力。四是加大中医药事业的财政保障和扶持,对中医药投入的增长比例不低于对卫生投入的增长比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县及县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中药饮片、院内中药制剂、针灸推拿等传统中医药服务项目补偿比例原则上高于西药、西医诊疗项目20%以上。五是建立中医药文化普及机制,开展对中小学校学生的中医药知识教育;加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培育1—2个在省内外具有知名度的湖州中药大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