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兴 浙江卫生

湖州市卫生局关于下发湖州市2007年农村卫生与妇

 更新日期:2014.08.01  浏览量:

湖卫〔2007〕49号


湖州市卫生局关于下发
湖州市2007年农村卫生与妇社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湖州市2007年农村卫生与妇社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湖州市2007年农村卫生与妇社工作意见

       2007年,是我市全面贯彻实施农村卫生和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服务“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结合省卫生厅下发的《浙江省2007年农村卫生工作要点》和《浙江省2007年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要点》,从湖州实际出发,重点加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公共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的综合服务能力、巩固完善合作医疗“三条医疗保障线”制度、健全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规程等方面,提升水平与质量,切实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保障。
一、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年内,德清、长兴和安吉三个县,按规划要求全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吴兴、南浔两个区以巩固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省级示范区和先进区成果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全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要切实从服务功能、服务模式、知识结构、运行机制和投入机制五个方面实行转变,进一步加快社区卫生服务适宜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充实工作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今年,在全市开展 “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质量年”活动。通过创建省级“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创建市级“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载体(实施方案及评估标准将另行下发),逐步实现社区卫生服务 “管理一体化、服务网络化、责任网格化、信息现代化”。要严格执行《浙江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确保医疗和用药安全。
二、深入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县、区要遵照浙江省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出台相应措施,按照职能与分级负责的要求,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网络,进一步落实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和中心与站的团队协作制度,注重工作内涵和质量,确保公共卫生服务综合达标率达80%的目标任务完成。县和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应依法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各县(区)和乡镇要进一步加强督查与考核,确保城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真正落到实处。
三、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实施乡镇小额报销、县区大病统筹和困难群众补助的“三条医疗保障线”,不断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率达30%以上;创新宣传方式,正确引导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参合率达90%以上;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稳定的筹资机制,人均筹资额达80元,补偿率不得低于25%;进一步巩固和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实行实时结报,方便群众;进一步加强对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年度基金结余率应控制在10%以内;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收费和服务行为的监管,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加强对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努力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配套法规,围绕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纲要,依法规范妇幼保健服务。以县区为单位,孕产妇死亡率(包括流动人口)、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4/10万以下、13‰以下、15‰以下;各县、区要积极稳妥地开展乡镇政府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市级妇保、儿保规范门诊工作,具体的考核评估将采用各县区自查申报的方式于年底前完成(标准已下达);依法加强B超管理,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事件发生,对于违规者,应严肃处理;以县、区为单位,产前筛查率达40%以上,回访率达99%以上;有产科业务的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5%以上,血片或追踪质量指标达95%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管理,对于流出的我市户籍孕产妇,仍然以“委托书”托管的形式,及时联系沟通,控制死亡发生。
五、扎实推进农民健康体检。各县、区要根据《浙江省农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农民健康体检计划和措施,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增添必须的设施设备,确保参合农民两年一次健康体检(包括妇女病普查)达80%以上。结合体检结果,整合现有免疫规划、妇幼保健、学生体检等专项工作的有关信息,建立完整的农民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特别是对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和儿童等重点人群实施动态的健康管理与追踪服务。同时,要通过深入广泛的开展健康教育和针对性的健康讲座,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与能力。



主题词:卫生 农村卫生 基妇保健 工作意见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市政府办公室,三县妇幼保健机构。
湖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7年3月26日印发

建议使用IE5.0以上浏览器,最佳分辨率:1280*1024

版权所有:@2013-2015 28365356体育在线 浙ICP备13026265号-1

地址:长兴县雉城镇龙山新区广场路1号 邮编:313100